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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属于建筑公司工地上有时会发生一些没有发票的费用如修理打印机、补胎、食堂买菜都是在工地附近的农村中购买没有发票金额也就几十元至三四百元收据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如果能扣除收据填写有要求吗?

来源:AYX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4-03-20 23:32:1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五条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依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公司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当作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六条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相关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有关的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我公司是一家小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不打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后还能够轻松的享受吗?

  我是一家餐饮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对新出台政策不熟悉,2023年5月25日为客户开具了2万元的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5月实际月销售额为15万元,均为3%征收率的出售的收益,我公司客户为个人,没办法回收已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还能够享受3%征收率出售的收益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吗?

  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在10万元左右,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本月能否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请问我要享受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按照习惯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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